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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审计工作流程

作者:编辑:审计监察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3点击次数:

一、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拟定审计工作计划,报经主管院领导审批。 

二、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院领导指示,确定审计事项。 

三、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 

四、提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五、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报送主管院领导审批。 

六、将批准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送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执行。 

七、检查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八、审计事项结束后,建立审计档案,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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