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查“小金库”的通知
作者:纪检监察处编辑:纪检监察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5点击次数:
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监发【2017】6号),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学院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决定在全院开展清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自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详细填写自查“小金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要向职工传达此项工作要求,接受群众监督。学院在知远楼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为82307112。
3、各单位将自查情况统计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于5月18日报送审计监察处。电子邮箱为409270047@qq.com。
4、纸质统计表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认可,分设书记、主任的教学单位须书记主任联签。
审计监察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