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发出清明廉政提醒
作者:编辑:纪检监察处来源:校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31点击次数:
日前,校纪委在廉政建设网站发出清明廉政提醒,内容如下: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在此特别提醒您:
自觉抵制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远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拒绝使用公款或让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农家乐等游玩,禁止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
发现有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可拨打投诉电话(88663907),或通过本廉政建设网站公布的邮箱举报。
湖北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