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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作者:编辑:审计监察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7点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根据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党委决定对院内各单位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时间和目的

(一)检查范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内各单位

(二)检查时间

11月30日至12月15日

(三)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促使各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检查内容

1.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包括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制定责任清单,持续深入纠“四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

2.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情况。主要是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各单位组织开展两《准则》、三《条例》及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的记录资料。

3.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完善本单位各类规章制度,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制度情况。

4.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包括干部担当有为、谋事创业,贯彻群众路线,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使用等情况。

三、检查形式

检查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纪检组统筹协调,审计监察处具体组织实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按照本通知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针对自查表项目如实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总结报告。自查表和总结材料的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5日前上传至信箱zhixingjijian@sina.com。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表及总结材料。

2.以查促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经验与成绩,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查促改,以查促建。

3.做好宣传。以本次检查为契机,组织本支部、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传达本通知精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表

 

中共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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